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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关于停办邮政单位代开发票、代征税款业务的通告

作者:老虎 | 发布时间:2023-11-24
尊敬的纳税人:为进一步深化落实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》,统一代开发票业务办理规范和政策执行标准,为您提供更加优质、高效的服务,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的统一部署,现将停办全市邮政单位代开发票、代征税款业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自2023年11月27日起,科尔沁区税务局、科左中旗税务局、奈曼旗税务局、库伦旗税务局、科左后旗税务局、开鲁县税务局、扎鲁特旗税务局、霍林郭勒市税务局、通

尊敬的纳税人:

为进一步深化落实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》,统一代开发票业务办理规范和政策执行标准,为您提供更加优质、高效的服务,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的统一部署,现将停办全市邮政单位代开发票、代征税款业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自2023年11月27日起,科尔沁区税务局、科左中旗税务局、奈曼旗税务局、库伦旗税务局、科左后旗税务局、开鲁县税务局、扎鲁特旗税务局、霍林郭勒市税务局、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,委托的邮政分公司及所属全部网点停止办理代开发票、代征税款业务。

如果您需要办理上述业务,请通过电子税务局WEB端、手机端或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。

税费服务支持中心电话: 0475-8812366

 特此通告。


 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11月2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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